本报讯(记者郭嘉莉)11月14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全市通报了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了8起典型案件,公布了详细的相关数据。
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含旧存1件),审结5件;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件,审结2件;受理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九类涉恶类犯罪案件363件,审结307件,共判处615名被告人刑罚,其中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65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无期徒刑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秉承“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围绕组织领导、依法严惩、宣传发动、机制建设、线索摸排等工作,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韩文太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院政治部主任薛拥复主持发布会。《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河南经济报》、大河网、映象网、焦作电视台、《焦作日报》《焦作晚报》等媒体应邀参会。
■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级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专项斗争进行研究部署,全市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定联络人,建立案件台账,为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市中级法院先后四次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法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积极落实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制度,由院长、副院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类刑事案件并举办观摩示范庭,确保案件质量,扩大示范效果。截至目前,院长、副院长共带头办理了92起涉恶类刑事案件,充分发挥了院领导身先士卒、敢于担当的表率作用,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效应。
■强化措施,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突出打击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和涉恶类九类案件,重点打击盘踞在农村地区或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危害基层组织政权犯罪、基层贪污受贿犯罪和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案件。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对于带有黑恶苗头的各类犯罪团伙,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其坐大成势。在严打的同时,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做到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审结了一批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
深挖彻查线索,确保除恶务尽。全市法院按照《关于做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移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公布举报联系方式,拓宽黑恶势力线索来源渠道,明确线索移交程序,确保线索摸排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对2017年以来的信访案件,(暴力)抗拒执行案件,涉拆迁行政案件,涉众型民事纠纷案件,职务犯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案件进行排查,对有可能隐藏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基层组织人员贪腐犯罪及背后的“保护伞”及时汇总梳理,分析研判,分类处理。对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按照线索移交程序及时移送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并将线索摸排移交情况上报上级法院。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向有关部门移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12条,其中1条经公安机关甄别已刑事立案。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市中级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实有奖举报措施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协助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细则》,明确考核项目和标准,通过月排名通报制度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制定《涉黑涉恶案件督办制度》,对基层法院受理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院长负领导责任,主管副院长负直接责任,确保实现案件质效和审判效果的统一。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为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中级法院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行动。
积极开展集中宣判大会,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市中级法院于2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第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大会后,多家基层法院自行组织了集中宣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扩大了宣传效果。
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手册、法院广播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展示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发表了大量扫黑除恶宣传稿件,其中国家级78篇、省级121篇、市级177篇,配合制作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电视节目7期,发布自媒体信息677条。
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修武县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送法进校园”活动相结合,走进高校公开审理涉恶类刑事案件;沁阳市法院开展“百名政法干警千场宣讲活动”,由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9个宣讲组,深入农村、社区、乡镇机关和市直单位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及斗争成果;中站区法院针对辖区企业较多的特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相结合,采取进企业向员工发放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明显提高,为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韩文太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和交流,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标准,减少认识分歧,形成打击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一步搞好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的系列解读和对重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舆论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