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农民工兄弟: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许多工程建设进入尾声,按时领取工资是农民工兄弟的一项合法权益。如果你们遇到拖欠工资问题,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两级法院提醒您:
一、要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材料,防止因证据不足或无个人信息而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
二、要及时与务工项目部、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不能解决的,可派代表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支付。对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属建设领域的,由住建部门牵头处理。交通运输、水利、教育、体育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本行业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欠薪案件。
三、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后,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仍然拒不支付的,你们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四、要依法逐级走访,不要参与“恶意讨薪”等违法事件,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最后,祝广大农民工兄弟在焦作工作愉快!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