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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到温县律师事务所工作,1995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10月任焦作新潮律师事务所(2003年变更为河南新潮律师事务所)主任至2016年3月,此后任该所荣誉主任至今。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新潮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毛赞全近30年来代理案件1000余起,先后担任法律顾问30余家,无一当事人投诉。1993年至1999年代理的一起名为债务实属敲诈的案件,经过5次诉讼,历时6年终于胜诉,反映该案的文章《一事五诉历六年,律师执着破谎言》入选《政法丰碑——政法理论与经典案例集》;2001年代理的中国工商银行温县支行职工闫某等40余人的劳动争议案件,经5次诉讼,历时4年使该案得到公正判决并顺利执行,反映该案的文章《十年辛勤无保险,三载五诉获公道》入选《焦作律师优秀案例集》。
1962年4月11日夜,沁阳县(现沁阳市)柏香镇大董庄的一个农家小院传来婴儿降生的啼哭声,婴儿的母亲却在产后的20多天就病故了。这个婴儿就是毛赞全,他有3个哥哥、1个姐姐。当时生活比较困难,父亲担心他难以长大成人,便在电线杆上贴出领养启事。他的养父去沁阳办事,看到启事后将他抱回温县家中抚养,养父有3个女儿,他成了养父唯一的儿子,并由赵姓改为毛姓,取名占全(后改为赞全)。不幸的是,毛赞全3岁那年养父病故,14岁时养母病故。18岁那年,他的亲生父亲也去世了。苦难的经历培养了毛赞全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精神,也孕育了他同情弱者、勤俭善良的秉性。
毛赞全第一次听说“律师”这个词是在1980年。那时,他正在读高中,学习勤奋,成绩名列前茅,虽然高考成绩超过分数线几分,但是由于填报志愿不当,结果没有大学上。村干部让他去村里的民调委员会帮一个经验丰富但不会写字的民调委员。1992年年底,温县司法局和温县律师事务所招聘法律人才,从事司法工作,他以优异成绩如愿到温县律师事务所工作。这期间他自考取得了法律专业大专毕业证,1995年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成为律师后,他继续努力学习,又取得了郑州大学法律本科毕业证书。他用扎实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998年,温县一位60岁的老人被内蒙古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刑拘,他的女儿担心父亲年事已高,怕他身体受不了。接受委托后,毛赞全急赴当地会见当事人,保障其合法权益;2000年,温县一货车在广西肇事,他同车主去应诉,劝当事人和解,最后调解结案;2004年,温县一运输公司的货车在贵州肇事,他作为该公司法律顾问参加开庭……多年来,毛赞全始终遵守律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代理案件1000余起,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1993年至1999年代理的一起名为债务实属敲诈的案件,经过5次诉讼,历时6年终于胜诉,反映该案的文章《一事五诉历六年,律师执着破谎言》入选《政法丰碑——政法理论与经典案例集》;2001年代理的中国工商银行温县支行职工闫某等40余人的劳动争议案件,经5次诉讼,历时4年使该案得到公正判决并顺利执行,反映该案的文章《十年辛勤无保险,三载五诉获公道》入选《焦作律师优秀案例集》。2003年、2004年,他因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被《中国民兵》杂志刊文表彰;2004年5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个人;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仲裁员;2011年被评为焦作市“十佳律师”;2012年被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委员会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党员”称号;2013年被选为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15年被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