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明霞)去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8.54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增速0.6、1.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从各月累计增长情况看,去年4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最高,达12.5%。
据相关人士分析,从城乡市场看,城镇消费品市场发展快于乡村。在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和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等多因素的带动下,我市城乡消费品市场均保持了平稳增长。但是,由于城市消费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地集聚、引导和扩大了消费需求的实现,全市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其增长水平明显高于乡村。去年,全市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635.54亿元,同比增长11.1%,其总量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6%,增速高于乡村0.9个百分点。
从批额市场看,零售业拉动效果凸显。去年,我市零售业实现零售额536.49亿元,同比增长10.9%,占全市零售总额的比重达68%,对消费品市场的贡献率达68.4%,拉动全市零售额增长7.4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市消费品市场零售总额增长的主力军;全市批发、住宿、餐饮业合计零售额252.05亿元,其总量仅占到全市零售额总量的32%,同比增长10.7%。
从限额企业看,限额以下企业(单位)主导作用增强。去年,我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26.48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6%,同比增长9.5%;限额以下企业(单位)零售额662.06亿元,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4.0%,同比增长11.2%,其增速高于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1.7个百分点,居主导地位。
从类值情况看,与居民生活相关类商品增长较快。去年,在统计的21类商品中,有12类商品零售额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多集中在与居民生活相关类商品。其中,烟酒类商品同比增长35.3%,中西药品类商品同比增长31.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同比增长20.5%,金银珠宝类商品同比增长14.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同比增长12.2%,书报杂志类商品同比增长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