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案件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用二十载的坚守,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的责任与担当。他就是沁阳市法院王曲法庭庭长刘刑军。
1990年,刘刑军到沁阳市法院工作,先后在该院西向法庭、原经济法庭从事审判工作,现任王曲法庭庭长。他扎根基层法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埋头实干,能动履职,尽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审判事业,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基层法庭工作,直面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一定要用心倾听老百姓反映的问题,用真心、真诚去换取他们的理解和信任。”提起基层工作,刘刑军深有感触地说。
2010年,张某因经营需要,向朋友陈某借款2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亏损,致使借款8年都没能偿还。陈某多次索要无果后,2018年将张某告上法庭。开庭前,刘刑军进行了庭前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调解成功,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因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庭审很快就结束了。”刘刑军告诉记者。但他没有放弃调解,庭审结束后,仍锲而不舍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张某当场履行10万元欠款。
“在基层法庭,每天接触的都是基层群众,处理的都是家长里短的琐事。这些看似简单的案子,都发生在家人、朋友、邻里之间,如果处理不好,他们很可能会一辈子结怨。”刘刑军说,单纯追求一判了之是对群众的不负责,办案中走程序并不难,法律适用也不难,但让原、被告双方都满意却比较难。
因此,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时,刘刑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理念,尤其重视调解工作,有些案件的判决书都已经拟出来了,他还坚持做调解工作。问及原因时,刘刑军说:“如果能调解,双方心情愉快,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岂不是更好!”
王曲法庭是沁阳市法院辖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个法庭,而刘刑军又是该法庭唯一一位员额法官,工作量特别大。忙起来的时候,他就像个陀螺,根本停不下来。刘刑军每天7时30分就来到法庭,20时才离开,每天至少开2个庭,多的时候一天开五六个庭。刘刑军说:“上班时间就光开庭了。”至于判决书的制作,刘刑军只能利用中午休息、晚上下班和双休日等时间来书写。
面对群众的信任和期望,刘刑军加倍努力,勤勉工作,每年办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特别是2018年,他个人结案418件,结案率97.77%,个人结案数在全院排名第一。
刘刑军表示,他会继续扎根基层,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尽心尽力对待每一起案件,做一个善始善终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