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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心系百姓自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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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心系百姓自芬芳
本报记者 郭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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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陟县法院立案一庭负责人李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王莉莉 摄
 
   

  平如邻,真情为访民;淡如菊,芬芳系百姓。她以责任换信任,以真心赢民意,用担当和坚守融化坚冰、收获和谐。她就是武陟县法院立案一庭负责人李娟。

  1999年,李娟进入武陟县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一庭、民二庭、立案二庭工作,现主持立案一庭全面工作。她连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曾被评为全省法院集中巡回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公平正义就是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并且认可了,这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李娟担任民二庭法官时经常说的话。工作中,她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温情化解纠纷,时刻让他们感到亲切、平等和温暖。

  樊某在某公司4S店购买车辆时,向公司借用车辆进行道路试驾,却在试驾过程中与王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相撞,造成试驾车辆受损。该4S店诉至武陟县法院,要求判令樊某赔偿车辆损失2万元及该车辆的贬值损失3万元。开庭前,双方各执一词,不同意调解。因此,李娟决定先开庭,让双方就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把案件的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弄清楚后再进行调解。

  庭审后,李娟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她告知被告,作为借用人,在借用原告车辆期间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原告车辆受损,无法将借用物原状返还,违反了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原告作为汽车销售商,应当为试驾者提供安全的试驾场所,但原告所提供的试驾场地存在一定隐患,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过反复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12月,该院决定在立案一庭进行繁简分流、诉前调解、集中送达等多项工作的改革探索,并将改革重任交给李娟,由她主持立案一庭工作。

  李娟心里非常明白,审判质效的提升、繁简分流、集中送达、速裁案件审理等工作都跟立案一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面对一项全新的工作,她必须要求自己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干好、干实这项工作。为此,她抓紧一切时间学习研究,积极到其他法院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最终,她在一个月时间内主持起草了《繁简分流操作规程》《案件速裁程序操作规程》《关于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规定》《诉调对接中心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018年年初,为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该院在立案一庭设立了送达中心,负责全院诉讼案件的送达工作,从而实现了统一立案、统一排期、统一送达。在李娟的带领下,截至去年年底,送达中心共直接送达案件文书2924件,直接送达率为84.3%,为全院审判质效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忠诚始终满格,奉献永远在线。李娟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自觉做司法为民的实践者,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谱写了一曲新时代司法战线女法官的华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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