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刘先生
问题陈述:请问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哪些信息?
行动记者:秦 秦
行动结果:市房产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下列信息: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电梯、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及维护保养情况;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