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没想到我只是没有如实填写一张表格,就被拘留了15天,实在太不值了!”被执行人刘某悔不当初地说。
赵某申请执行刘某、路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站区法院依法判决3名被告偿还赵某借款56万元。但是,3名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干警刘益旭接案后,按规定向3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报告各自的财产状况。收回财产申报表后,刘益旭发现,路某和刘某某除了工资一栏填有收入外,房产、车辆、存款等处均空白,刘某的表格中则填写了工资已被其他案件扣留提取,其他财产均没有。无论执行干警怎么询问,3人总说自己没钱。
于是,刘益旭根据3人上报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这一调查不要紧,其中的猫腻就露出来了。“通过调查发现,路某和刘某某确实是如实上报了财产情况,而刘某则不太老实,他名下有一套房产没有如实上报。”刘益旭告诉记者。
手握证据后,刘益旭又一次通知刘某来法院,将调查反馈表和刘某填写的财产申报表一并拿到刘某面前。看到事情败露,刘某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我忘了”。“你记性还挺差的,名下有一套房子都不记得了。”刘益旭对刘某说,“你没有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情况,已经是隐匿财产了,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法院将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听刘益旭这样说,刘某吓了一跳:“不就是没有如实填写一张纸嘛,咋从民事责任变成了刑事责任?”
刘某拒不报告财产令的行为已充分表明其抗拒执行的主观故意,性质恶劣。最终,该院依法对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措施,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至此,刘某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说:“我以后不会再抱侥幸心理了,一定按照要求配合法院工作。”
从拘留所出来后,刘某3人和赵某达成了长期还款的和解协议,每月扣留提取路某和刘某某的工资用于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