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改玲)2019年年底前,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户不低于3万户;在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文明单位全部实行垃圾分类。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上获得的消息。
2018年,我市成为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201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全面铺开。我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同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方式改革,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让焦作免受垃圾围城之苦。
据了解,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纸类、金属类、玻璃类、塑料类)、易腐垃圾(剩菜剩饭、果壳瓜皮、废弃食用油、菜根菜叶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手机、过期药品、废弃水银温度计、过期化妆品、染发剂、荧光灯管、节能灯、灯泡等)、其他垃圾(污损纸巾、塑料袋、破旧陶瓷、一次性餐具、烟头、尘土等)“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