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焦作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业委员会成立。据了解,这是市医学会65个专业委员会中第一个跨行业的专业委员会,是市医学会在医疗损害鉴定领域的一次创新,在我省尚属首家。就这一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记者采访了市医学会会长杨永国。
“医疗损害鉴定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核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施行前,由于鉴定主体不同,鉴定方法、流程不同,鉴定意见往往差别很大。2018年,国务院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并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其中,《条例》规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这是国务院在新时代发展中对医学会赋予的新使命,要求医学会在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上有所探索,下功夫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杨永国坦言。
杨永国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市医学会与公检法司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对接,与相关医学、法学、法医学专家进行了多轮座谈,吸纳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最终决定成立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业委员会。这是市医学会唯一一个跨行业的专业委员会,拥有我市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这些专家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政治品质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这一专业委员会在我省尚属首家。
就如何树立医疗损害鉴定专业委员会的鉴定权威,杨永国说,为高质量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医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成立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办公室,开展医疗纠纷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下一步,市医学会将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开展《条例》宣传工作,引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让广大患者了解发生医疗纠纷后应通过哪些途径进行解决,增强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法维权。
为发挥好医学各专业专家的学术权威,对医疗活动中给患者造成的损害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市医学会将在抓《条例》的培训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协会职能,通过召开学术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已成立的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成员的培训,引导委员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在参加医疗损害鉴定时坚持客观公正,依据法律法规作出损害鉴定,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制的公平正义。
同时,市医学会将加强同公检法司部门的联系,在学习《条例》和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中,认真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高质量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学事业发展,更好地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