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亮法治利剑,筑平安之基。这是社会公平正义之所需,更是人民安居乐业之所盼。
2018年,对全市法院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硕果累累的一年。这一年,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在怀川大地如火如荼地全面铺开;这一年,一起起黑恶案件被依法处理,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批批“保护伞”被连根拔起;这一年,全市法院用200万余字的判决书、近2吨的卷宗、连续数月的加班加点,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市法院雷厉风行,主动亮剑,坚持高位推进,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用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有力的举措,守万家灯火、保怀川平安。
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件、恶势力集团案件11件、恶势力团伙案件5件、涉恶类案件335件,共判处罪犯911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5人,3人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处罚金380.5万元。
高起点谋划
中央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令后,市中级法院迅速行动,快速部署,先后4次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全市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有目标、有方法、有步骤、有措施,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兵马未动,制度先行。市中级法院在全省率先制定《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细则》,明确考核项目和标准;制定《涉黑涉恶案件督办制度》,要求基层法院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挂牌督办,院长负领导责任,主管副院长负直接责任。同时,市中级法院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将扫黑除恶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对于办案时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工作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18年,市中级法院共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条,收到反馈意见7条。
强强联合,形成合力。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市中级法院持续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研判案件18件,形成一致意见16件;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实有奖举报措施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协助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大严格”,精准打击。严格台账管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包括立案、开庭、宣判等关键节点及被告人信息、主要案情等及时进行登记,定期上报,确保全市法院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底子清楚、进展明确、防止审限超期;严格全案督导,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督办,特别是2018年审理的3起涉黑案件,由市中级法院刑三庭3名员额法官负责联络,从立案、召开庭前会议到开庭审理、公开宣判全程现场指导;严格会商协调,对定性、罪名有分歧的,通过多方会商,加强个案把关,防止打击范围不当扩大。
高质量打击
为顺利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法院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以敢打胜仗的信心、动真碰硬的决心,向黑恶势力亮出利剑。
“六个一律”,确保规范。市中级法院要求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必须做到“六个一律”,即一律召开庭前会议、一律坚持院长办案、一律指定辩护人、一律不准延期、一律通知辩护律师所属事务所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旁听、拟改变定性的案件一律多方会商。
院长办案,提高质效。由院长、副院长带头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并召开观摩示范庭,确保案件质量。2018年,全市法院院长、副院长共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件。其中,由修武县法院院长王国利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史某振等2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被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精品案件”,审判团队受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通报表彰。
摸排线索,深挖细查。全市法院按照《关于做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公布举报联系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明确线索移交程序,确保线索摸排全覆盖、无死角;集中力量加快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209条线索,并按时按质全部报结;对2017年以来的信访案件,(暴力)抗拒执行案件,涉拆迁行政案件,民间借贷、涉众型民事案件,职务犯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刑事案件进行排查,对有可能隐藏的“村霸”、宗族等黑恶势力犯罪,基层组织人员贪腐犯罪及背后的“保护伞”,及时汇总梳理,分析研判,分类处理。全年共向有关部门移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17条,其中1条经公安机关甄别已刑事立案。
高规格推进
为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中级法院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梳理,不断加强宣传,营造专项斗争强烈氛围。
集中宣判,营造声势。市中级法院先后4次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庭、宣判活动,特别是2018年12月28日组织的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大会,对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1000多人次旁听,新华网、中国法院网、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丰富形式,扩大宣传。采取挂横幅、发手册、放广播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网站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展示斗争成果。修武县法院将扫黑除恶与“送法进校园”活动相结合,走进高校公开审理涉恶类刑事案件;沁阳市法院开展“百名政法干警千场宣讲活动”,组织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9个宣讲组,深入农村、社区、乡镇机关和市直单位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及斗争成果;中站区法院结合辖区企业较多的特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优化企业发展相结合,走进企业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成效。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刑事法官学习“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挑选业务骨干参加最高法院举办的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等参加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护航发展,服务大局忠诚履职”专题研讨会,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提出建议;组织全市公检法扫黑除恶干警参加省高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培训;举办全市法院扫黑除专项斗争论文评选活动,有力提升了一线法官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回眸2018年,全市法院强力扫黑,铁腕惩恶,顺应了民心,维护了平安,彰显了正义,那些曾经横行乡里、垄断经营、敲诈勒索,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基本消除。
“现在好了,我们装修房子时再也不用受‘沙霸’的气了,可以自己购买沙和水泥了。”谈起变化,市民王先生有感而发。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时刻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审理的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扫黑除恶,全市法院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