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焦众证民字第449号公证书,依法将被执行人臧颖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和平东街四号院13号楼104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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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