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江苏省徐州、连云港、宿迁,安徽省宿州、淮北,山东省枣庄、济宁、临沂、菏泽,河南省商丘10个城市共同签署《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承诺从着力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加快区域内交通同城化建设、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加快推进区域社会事业融合发展5个方面加强合作,共享共建,淮海经济区新一轮合作由此拉开序幕。
淮海经济区是中国最早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之一。1986年,苏鲁豫皖接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讨论会在北京举行,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先生倡导成立淮海经济区。虽然淮海经济区成立已久,但长期以来一直缺乏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撑。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积极争取,2018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将淮海经济区列为重点规划的三大板块之一,首次在国家层面正式明确淮海经济区10座城市的区划范围,并要求“推动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打造省际协同合作示范样板”。这是国家重点区域规划首次提出“淮海经济区”概念,可以说直到去年,淮海经济区在国家重点区域战略中才有了“法定名分”。
30多年来,淮海经济区共举办26届市长会议和22届顾问联席会,有力地推动了淮海经济区区域实力大幅提升、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合作格局不断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