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坚持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转变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1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完善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市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21.6亿元、溢价率5.6%。
转变农村土地处置机制,改革农村“三块地”制度,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该市有序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积极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试点,累计发放农村农房和宅基地权证近7000本,试点开展农房和宅基地抵押登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1900多万元。
转变金融支农机制,改革农村金融管理制度,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该市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全市银行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414.2亿元,同比增长8.9%。持续稳定农业保险承保面,主要种植业参保率稳定在90%左右,高效农业保险占比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