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出门概不退换,这样的规定是不是霸王条款?近日,市民张先生讲述他到药店退换药品的经历,对药店的规定提出了质疑,希望知道售出的药品是否可以退换。如果不能退换,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
据张先生介绍,他的家人患有高血压病一直服用盐酸特拉唑嗪,因用量大他每次买10盒放在家里。不久前,家人因身体原因住院治疗,医生制订了新的治疗方案,停用盐酸特拉唑嗪改用其他降压药。他之前购买的药还剩6盒,本来打算把这些药送人,可想到盐酸特拉唑嗪是降压药不能乱用,就打消了这念头。
“整盒药没有拆封扔了太可惜,我想去药店调换成常用药,这样既不浪费,药店也没有损失。”张先生说。他带着剩下的药到药店说明情况,要求调换成其他药品,遭到药店工作人员的拒绝,理由是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药品一经售出就不退不换了吗?带着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药店,得到的回复却不一样。
山阳路蓝十字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药店所售药物如需调换的,只要店里还有同批号的药品,就可以给消费者调换。
解放路爱心大药房工作人员说,该药店规定7天之内包装无损坏药品可以调换。
成丰路张仲景大药房工作人员表示,该药店售出的药品在7天之内可以调换。
当然,也有不能调换的。解放路国控大药房工作人员说,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解放路润禾大药房工作人员说,该药店售出的药品不退不换。百信大药房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拨打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统一客服电话12331,工作人员说,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店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这是因为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是有其特殊性的,属于特殊商品,如果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退换。即使消费者买回去后没有拆封,也不能保证药品是否因为保管不当发生了变质,这是从外表根本无法查看的。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药品前应根据自己症状,慎重选择药品。同时,药店的工作人员应尽到药学服务的义务,给予消费者药品相关情况的介绍以及相关提醒,并在店内张贴“药品属特殊商品,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标志,或在小票上给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