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所属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处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扣留116台涉案车辆,其中小型客车67辆、大型客车3辆、小型货车21辆、大型货车25辆。经通知后车主目前尚未接受处理或有的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现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本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焦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处接受处理或办理相应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作出处置。 具体车辆信息可以扫描二维码查询;也可以关注“焦作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公告公示栏查看。
特此公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