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建设中路康乐小区山阳开发7号楼系焦作市山阳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请焦作市山阳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焦作市山阳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法人代表或权益承继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办事处康乐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配合该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逾期不配合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将由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办事处康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业主名单: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 坐落:山阳区建设中路康乐小区山阳开发7号楼1单元304号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办事处康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