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建业小区一栋居民楼前三辆电动车在一个充电器上充电,充电器上的电线连着楼上居民家里,这样私拉电线充电非常危险。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条例》规定,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车充电,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200元。
网友 冰凝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