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教育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中小学暑假时间确定
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图片新闻
我市两名教师获一等奖
党建引领,让校本课程绽放别样精彩
焦作太极中专助你“低分上本科”
 
   
  数字报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网上投稿 | 太极拳网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 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 3jz 到 10655885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 42 到 106592066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一、首次申贷流程和申贷材料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c.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申贷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4.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道,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办理流程及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c.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贷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道,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温馨提示

  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或拨打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391)2992825、3750097、3750091(咨询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