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武陟县嘉应观乡某村委会拖欠李某的工程款迟迟不还,杨某作为村委会主任,不但不配合法院执行,反而态度嚣张,抗拒履行。近日,武陟县法院依法拘传了杨某。
李某与武陟县嘉应观乡某村村委会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李某为该村修路,但工程结束后,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欠李某工程款10389元一直未付。此案经武陟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该村委会给付李某工程款10389元。但判决生效后,该村委会迟迟不履行义务,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该村委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杨某履行工程款。但杨某始终置若罔闻,把干警的劝诫当成耳旁风,甚至说:“这是村委会欠的钱,又不是我欠的,你们能把我怎么样?”杨某作为村委会主任,理应配合法院执行,鉴于其抗拒履行的态度,该院依法拘传了杨某。
杨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再次对其做思想工作。杨某这次听进了劝说,赶紧承认错误,并通知会计送来10389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