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无所事事的3人为发不义之财,遂冒充“护村队”,专门拦截大车司机,向其索要“赔偿费”,影响恶劣。近日,这3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武陟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8个月不等。
2016年5月,被告人王某、党某、马某以“保护”村中沙土为由,在村里的道路上堆放石头、设置路障,拦截过往大车,收取“赔偿费”。3人用砖块拦截刘某的大车,开口向刘某索要1300元赔偿费,直到刘某缴钱后才被放行。2016年12月,3人故技重施,又以大车将道路压坏为由,采取车堵人拦的方式,对程某的10辆拉砖渣大车进行拦截,强行上车拔掉钥匙,并蛮横无理地警告程某,不赔偿道路损失就不放车。程某被强制截留至次日7时,由于担心生意受损,最终给了王某5000元钱息事宁人。得钱后,3人就地分赃。
武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党某、马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