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的对象是全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对其资质要求、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贮存和运输管理、包装与标识、管理制度及生产记录等进行检查。其中,在生产加工场所检查中,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其生产加工场所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旱厕、化粪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生产经营场所是否与个人生活场所分隔;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加工用容器、工具和设备等是否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生产加工场所是否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无积水、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生产加工场所工艺布局是否合理,生食加工区与熟食加工区是否分开设置,不产生交叉污染;地面、墙面、隔断、顶棚是否坚固、平整、清洁、无脱落;门窗闭合是否严密、不变形;可开启的窗户是否装有防虫害窗纱。
在包装与标识方面,食品生产企业要做到食品包装材料无毒、无害、清洁;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注产品名称、配料、生产者、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登记证编号等基本信息;散装食品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联系方式、生产者、生产地址、登记证编号等信息。
针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志友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查实查细,解决问题。一是全面排查。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小作坊要督促备案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登记备案的小作坊按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开展全面检查。二是突出关键点。要将在各级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和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食品小作坊,列为治理重点,拉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人,查处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留隐患。三是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存在一般性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发现存在非法添加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原辅料以次充好、标签标识涉嫌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调查取证,依法立案查处;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及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线索,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