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2019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到市商务部门进行申报。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具有开展相关业务资格、已进行核准或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企业海关编码;三是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此外,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为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有效降低收汇风险,提高出口企业风险管控能力,我市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补充通知》,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即一般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支持。该支持标准适用于出口企业向保险机构投保并实际出口后发生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0万元。对上年度出口额小于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海关统计为准)的小微企业投保不高于1‰费率出口信用险的统保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免缴的保费由保险机构统一向省级商务、财政部门申请。对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年出口额大于300万美元的企业缴费保费按100%、80%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