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生一起靠停的机动车在司机开车门时撞翻了从车左侧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并导致骑者受伤躺倒在地无法行动。按常理,司机理应立即下车询问伤者受伤情况。但这位司机却态度蛮横,怒斥受伤者,并声称是市某某局的,不让路人围观,而后又回到车里打起电话。围观者对此十分气愤。在110和120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期间,肇事司机始终没有下车到受伤者跟前询问伤情和道歉,只是让刚赶到的亲戚陪同伤者去医院检查,而自己依然在电话联系一些事项。围观者和受伤者对肇事司机的冷漠予以谴责。
对此,笔者联想到不久前发生在北京某道路上,一货车司机眼看着与自己的货车追尾车辆内的人员,逐步被车内大火吞噬而自己却不予施救、只顾打电话的冷漠行径。这种漠视生命的冷漠行为已涉嫌犯罪,其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由此可见,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来说,交通肇事方都应该把对弱势群体或受到伤害、损害者的关心及施救作为首要责任和义务,而不是漠不关心甚至蛮横霸道和对生命的冷酷、漠视。这是大众所不能容忍和怂恿的。尤其是在我市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开展“四城联创”和争当文明市民的现在,包括司机在内的各行各业、各个群体都应认真学习文明公约,提升文明素养,争当文明市民,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树立美好的市民形象和城市形象,为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