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秋季学期开学后,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部署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各学校和相关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食品风险隐患,完善科学管理制度,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部署,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着力抓紧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长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食堂开展自查整改,认真整理环境卫生,清洁检修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餐饮具,检查清理库存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配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设施;学校食堂对新聘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其开展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学校落实索证索票、晨检、校领导陪餐、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制度;学校食堂对供货单位实地考察,严把审核关等。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面排查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同时,将严格规范承包经营类学校食堂的管理,指导学校加强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管理,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管,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
在学校食堂管理方面,推进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为核心的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督促学校食堂科学划分功能场所和区域、合理确定工器具和其他物品的摆放位置,实施标识清晰的可视化管理,使操作场所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大力推进“互联网+餐饮安全监管”,实现学校食堂摄像头安装全覆盖,切实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时化、科学化水平。
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主动和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强化“联动联查”“行刑衔接”。
同时,加大对学校从业人员及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其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广大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