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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处罚“过马路看手机” 是否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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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 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话题】
立法处罚“过马路看手机” 是否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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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近年来,各地对于立法处罚马路“低头族”一直多有争论,此次浙江嘉兴能够明文出台条例,对过马路看手机的行为最高处以50元罚款,这在全国尚属罕见,颇具先导意义。在掌声之中,还有部分网友质疑,立法处罚“过马路看手机”是否小题大做?对此,你咋看?

  【观点1+1】

  @心雨zyh:过马路把手机看,身处险境全不见;立法处罚很给力,保障安全获点赞。

  @益昌人:盯着手机过马路,行人车辆全不顾;危及他人害自己,坚决处罚别不服。

  @雨中漫步3A:过马路时看手机看似是一件小事,却潜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嘉兴市对这一交通乱象进行严厉处罚,不仅能对“低头族”起到劝诫警示作用,还能督促更多人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种做法值得在更大范围推广。

  @南宫卿宇:立法处罚“过马路看手机”绝非小题大做,相反,此做法能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让“低头族”兼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寂寞人生:“低头族”过马路看手机,害人害己危害多,交管部门早就应该严令禁止这种行为了。对此,小额罚款虽然只是一种处罚手段,却能让“低头族”印象深刻,认真反思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从而提醒自己安全出行,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王者微小:浙江省批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彰显了“安全出行无小事”的理念,传递了“处罚即爱护”的精神。过马路看手机的行为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又是对其他行人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该罚!

  @工程师-作家-湖南大学讲师张闻骥:如此处罚是温馨提醒,其目的在于保护更多行人的生命安全免受伤害,这是实实在在的人性化举措,向社会传递了满满的正能量,值得其他地方借鉴与推广!

  @昆仑雪无痕:我今天看见一位姑娘低头看着手机过马路,往来车辆无不紧急刹车,而这位姑娘沉迷手机连头都不抬,简直是惊险至极!类似现象很常见,相关部门必须以立法的形式解决这个严肃的问题!

  @一更时分:“低头族”能够接受处罚当然是好事,但对于这种行为,执法人员取证是难点,如果无法及时掌握证据,恐怕会有部分行人不服管教,不接受处罚。所以,只有完善执法细节,才能使处罚发挥更大效用!

  【下期话题】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元钱”

  那首《一分钱》儿歌,伴随着几代人的成长。现在,个别儿童读物把歌曲中的“一分钱”擅自改成了“一元钱”。对此,有人感叹,时光飞逝,过去的“一分钱”成了“一元钱”;也有人质疑,这样改编经典,难道不是恶搞吗?很多人认为,一件作品流传久了,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维护它的完整性和原创性,这种保护经典的意识是自发的;“捡到一分钱”只代表一种道德符号,对此进行现实解读意义不大。对此,你怎么看?

  (参与热点话题讨论,请关注《焦作日报》官方微博:@焦作日报)

  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聂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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