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陈超)昨日,记者从沁阳市人社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沁阳市人社局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安排落实关于教师“三补贴”的审批发放事宜。
“三补贴”,即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自7月1日起,班主任津贴标准按照小、中、高学段,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500元、600元;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乡、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360元、560元。
该政策待遇落实后,能进一步保障当地中小学教师待遇水平不低于同级公务员待遇水平,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的县(市)区教师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