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性业主酒后因个人原因向楼下抛投酒瓶,被物业公司按照《业主规约》进行了停电30天的处罚。连日来,发生在我市城际花园小区的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供电部门表示,物业公司此举不妥,应保证业主电力使用,有律师更认为物业公司做法涉嫌违法。但网友却为该物业的做法叫好,认为可以有效震慑高空抛物行为。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刚柔v:管理者不是法官。业主高空抛物,这是一起明显的危及他人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应由警方处理,最终交由法官裁定。而物业却对业主进行停电30日的处罚,显然把自当成了法官。根据《电力法》,居民用电受法律保护,物业停电是违法行为。抛物与电没有丝毫关系,报警才是正确方式,管好物业当先懂法。
@七郎笔下:这件事为什么会引起讨论?因为大家惊讶地发现:“合理”和“合法”,竟然“冲突”了!
@小仵的天空1:物业公司对高空抛物者处以断电30天,虽然涉嫌非法却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说明公众对这种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深恶痛绝,急切盼望相关的处罚条例能够尽早出台落实,为大家创造更安全的公众环境。
@奥特曼小豆豆豆:报警如果没有造成实际伤害是没用的,警察也无法作出实质处理,根本就解决不了这些低素质人群的问题,只有简单粗暴地让这些人受到惩罚,感到生活不便,这些人才会醒悟。
@知乎圆:物业无惩戒权是肯定的,但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还极度危险,劝解的力度肯定不够,不能等有严重后果时才须负法律责任。现在城市居住以高层建筑居多,有些无意为之,有些故意为之,宣传细化、力度加强和立法惩戒会更有力量!
@清宵听雨夜梦归:整治高空抛物的办法有很多,不一定非要给业主断电,这种以暴制暴的做法有碍小区创建和谐环境。
@樊耀文微博:高空抛物威胁他人的生命,应该处罚。但应该由执法部门来执行,物业管理部门断电是“以暴制暴”,也不符合法律程序。既影响业主的生活,也为他人带来不便。
@贵贵的蒲公英:物业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倘若不狠下心来进行严惩,恐怕难以整治小区高空抛物的乱象。
【下期话题】
“副业刚需”
最近有个新词,叫“副业刚需”。网上有种直白的解释,说搞副业是“30岁后成年人该有的自觉”。比如,人们利用碎片时间做副业,甚至身兼数职——平时运营微商,下班路上跑一会儿网约车,回家后还可以开直播赚点外快。上一代人讲“奉献”,对职业、岗位、事业无比忠诚。有人认为,如果把太多精力放在工作以外,那就是“不务正业”。而这些观念则被现在的一些年轻人视为迂腐,他们信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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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