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通过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企图使法院作出错误的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从而达到侵害第三人、集体或者国家利益的目的。
虚假诉讼的危害
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不断涌现,尤其是在离婚案件、民间借贷纠纷、融资担保合同、买卖合同纠纷、拆迁等案件中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除了案件数量增多、金额增大之外,虚假诉讼的参与方式也呈现多样性,从单方虚假诉讼到双方恶意串通,再到诉讼代理人参与等,虚假诉讼的识别难度越来越大。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干扰了审判秩序,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危害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