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近日,生态环境部向我市下达《关于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相关问题进行督办的函》,反映我市38家(实为36家,其中3家公司是一家企业)“散乱污”企业问题。我市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对38家“散乱污”企业开展了排查摸底,逐一进行了清理整顿。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交办的36家企业已经全部整治到位,其中的21家已经办理环评手续,2家完善后续验收手续,1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12家进行拆除取缔。与此同时,我市对武陟县和修武县6名责任人分别进行问责。
在生态环境部反映的38家“散乱污”企业问题中,新发现“散乱污”有2家,以往“散乱污”未清理整顿到位的有29家以及7家企业无法入内检查。对此,市政府召集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督办问题进行通报并作安排部署,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清理整顿,同时要求严禁“一刀切”、粗暴执法等行为。
为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问题发生,我市以生态环境部此次交办问题整改为契机,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动态清零的紧急通知》(焦环攻坚办〔2019〕233号),要求各县(市)区深刻吸取教训,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一次排查行动,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动态清零,切实改善全市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