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生态环境执法丨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集中开展 2019年度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揭牌
武陟县修武县“散乱污”整治不力 六人被问责
一企业违法生产 噪声超标被立案查处
大气污染依然是投诉热点
市邮政分公司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
重污染管控期间违规生产 一企业被立案查处
《澳门回归祖国二十周年》邮折将发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股成功上市
图片新闻
 
   
  数字报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网上投稿 | 太极拳网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 年1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企业违法生产 噪声超标被立案查处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 3jz 到 10655885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 42 到 106592066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通讯员张义婷)近期,山阳区接市12369举报中心电话交办,有群众反映焦作市林氏耐材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时产生噪声扰民,经山阳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确定,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违法生产。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企业应当根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备案和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该企业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

  依据《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或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急操作方案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山阳区环保局对该企业采取: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给予罚款11000元行政处罚等措施。截至目前,该企业已整改完毕,罚款已缴纳到位。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