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事故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失实评价报告。
(二)间接原因
1.江苏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工信、市场监管、规划、住建和消防等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行为;
2.响水县和生态化工园区招商引资安全环保把关不严,对天嘉宜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复产把关流于形式;
3.江苏省盐城市未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风险排查管控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
三、人员处理情况
江苏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问题的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朱从国、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响水县环保局时任局长温劲松等1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监察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时,江苏省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响水县、盐城市和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46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拟给予盐城市委书记戴源党内警告处分,按规定上报审批;给予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曹路宝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响水县委书记崔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给予响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单永红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忠伟政务记过处分,给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市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