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王蕙丽 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宣传部副部长
发布人:苗 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海霞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杨 波 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英豪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同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抄顺利 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本报讯(记者李秋)复工就是稳就业,复产就是稳经济。3月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焦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6名发布人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和支持帮扶政策等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会议通报,截至3月3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1009家,复工率91.6%,复产员工10.5万人,复产率69.5%;全市规模以上商场超市复工37家,复工率88.1%,快递企业复工39家,复工率81.3%;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复工524个,复工率89%;规模以上货物运输企业456家,复工444家,复工率97.4%;省重点项目累计复工43个,市重点项目累计复工102个;全市十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共19个子项工程,除7项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外,已有10项复工,复工率达83.33%,施工现场已到位务工人员2022人,人员返岗率达44%;我市水利重点项目——大沙河生态治理、新河生态治理、南水北调城区绿化带等四水同治十大项目于2月22日起陆续复工,累计复工人员350余人,小浪底北岸灌区工程于2月24日顺利复工,累计到岗工作人员148人。
如何提振企业信心、加大保障力度、帮助企业尽快全面复工复产?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积极向好形势和社会生产生活需求,我市就如何加快推进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制定了一揽子支持政策。3月2日,我市正式印发《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企业需求,让帮扶政策跑在前面,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安全有序推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共六大部分19条具体措施:在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方面,我市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着重从优先发布用工信息、定向跨区域招聘、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方面进行支持;推广人力资源线上服务,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招聘服务和职工培训等,给予相应补贴;强化企业稳岗政策支持,通过实施降低费率或返还失业保险费等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稳岗就业支持;发放相关就业补贴,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等多种形式对企业给予支持。
在支持外地员工返岗方面,一方面做好外来人员返岗组织工作,通过点对点接送、免费包车、给予交通补助等方式,推动企业员工返岗;另一方面优化外来员工管理服务,在临时暂住登记、居住证办理、机动车查验、驾驶证审验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在全力稳投资稳运行方面,我市将加大重点项目开复工支持力度,实行项目开复工服务官、优先保障供给、诚信加分等多项制度,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分区分级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促进各类物流畅通;支持重点防疫物资供销企业扩产增能,对实施技术改造、转产扩大急需防疫物资及关键原料产能的企业,给予新增设备投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支持外贸稳定发展,鼓励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拓展市场,减少损失。
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方面,严格执行省发改委《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通知》,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绿色通道、AB通行证、“三检合一”等政策,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交通运输成本。
在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方面,我市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免受疫情影响企业产生的逾期贷款罚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债券发行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各类债券,建立绿色通道,对存量企业债允许发新还旧,及时稳定信用,促进企业稳定发展;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及时采取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严禁恶意催收;依托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惠企政策措施,匹配金融服务产品,拓宽企业资金诉求响应渠道,做好应急资金周转服务,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问题;全力保障创业担保贷款,大力推行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防止出现资金链断裂。
在加大税费政策支持力度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进行公积金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等;稳定对地产企业的优惠,降低公积金项目准入条件,延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限,加快放款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