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多亏这个好政策,帮我们及时缓解了30万元贷款的还款压力,公司有了流动资金,就能恢复正常运营!”3月3日上午,我市某旅游服务公司负责人石先生高兴地说。当日,他与担保人一起到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核实了信息、签了字,两三分钟就办好了到期贷款展期还款手续。
令石先生喜出望外的好政策,是我市人社部门日前出台的“稳就业十条措施”之一——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展期还款。
当前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石先生申请享受的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即将到期。小微企业融资不易,再加上疫情对旅游行业带来的巨大冲击,石先生的公司长时间暂停营业,流动资金出现了问题,复工复业异常困难。对此,石先生近日联系了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说明情况、寻求帮助。
为全力帮扶广大企业复工复产复业,我市人社部门日前出台了“稳就业十条措施”,其中包括“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作用,加大贷款扶持力度,实行电话预约线上续贷,可展期一年还款”。可以说,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对于相关企业的续贷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该政策,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机构工作人员在做好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进入工作状态,简化审批手续,快速办理业务,努力保障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根据2019年年初我市出台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可申请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个人自负利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人员的微型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达到政策标准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疫情防控期间,市人社局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符合政策规定的,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仍需继续扶持的,简化手续,快速办理,尽快放贷,确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到期创业担保贷款还款困难的,给予还款容忍期,在容忍期内积极筹措资金还款的,不列入贷款“黑名单”且继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新政策不仅为创业个人提供了应急续贷帮扶,还让企业吃下了复工复产复业的“定心丸”。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开辟了绿色通道,通过电话预约、线上申请和审核、视频调查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开展工作,简化了贷款办理流程,全力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贷款、续贷、展期还款手续59笔,共计727万元。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办理续贷、展期还款业务,解决了他们的创业融资难题,有效帮助创业个人和企业复工复产复业,稳住了‘创业盘’,稳定了‘就业盘’。”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