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3月4日,修武县法院通过“柔性执行”,成功和解一起执行案,让一家小微企业成功复工复产。
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被执行人河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累计拖欠修武县某建筑修缮队材料款66448元,因多次催要未果,被起诉至修武县法院。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于2020年1月6日前一次性支付材料款、利息73162元。但是,被执行人未能履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正当执行干警准备划扣账户里的3万多元余额时,该企业打来电话紧急求助:“求求你们,能不能让我们缓口气。我们想复工复产,但是疫情防控期间资金很紧张,这3万多元启动资金对我们来说就是救命钱,请求法院先解冻账户,等我们开工后,资金转开了再还钱……”
承办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进行了调查核实,随后暂停了强制执行程序,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通报了这一情况,希望申请人能够谅解。承办法官说:“特殊时期,特殊情况,能不能让企业先缓一缓?不能复工复产,这个企业就死了,工人也失业了,剩下的4万元钱估计也很难执行回来了。”
经过多次沟通,3月4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法院解冻账户,被执行人则保证于3月31日前将案款偿还完毕。达成协议当天,企业便通知工人次日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