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郑超,立足检察职责,引导办案取证,确保涉疫情案件快速办理,为人民群众筑牢健康屏障。
春节期间,郑超接到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称该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县某大药房查获一批没有任何标志的一次性口罩和防尘纱布口罩,且该药房已将这些没有任何标志的口罩冒充医用口罩以高价进行销售,希望检察机关能介入调查。
接到电话后,郑超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主动请缨介入该案。他一方面根据行为人可能触犯的罪名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另一方面,紧急协调公安机关对已销售的“三无”口罩去向进行调查和追回。最终,该批次口罩被全部追回,该药房也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确保群众买到质量合格的防疫用品,郑超带领科室干警会同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防疫物品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防疫期间,郑超还随同分管领导到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就案件信息报送、案件文书流转送达、公安机关协作等问题进行会商,确保涉疫情案件快速办理,为抗击疫情提供了法治保障。
郑超还报名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防疫突击队,深入分包楼院小区,参与小区防疫卡点值守,耐心做好防疫宣传、体温监测、清洁消毒等志愿服务工作。
他晚上是小区防疫志愿者,白天抓紧时间阅卷办案。在他的带领下,该院第二检察部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切实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