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连日来,山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意见,切实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工作中,山阳区检察院加强与区统战部、科工局、工商联等部门联动,以开展护航经济发展活动为载体,及时了解企业的法治需求,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意见,严厉惩治借疫情防控之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高利放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厉惩治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等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惩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财物的犯罪行为;严厉惩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对于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嫌犯罪的,对相关人员谨慎采取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该院检察长杜俊峰在省人民检察院下发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意见”后,走访调研辖区部分企业,问需求、听建议,传达省检察院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意见”精神,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为企业提供服务。为了减少人员接触,该院还安排检察官对辖区内分包企业逐户电话联系,深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情况,了解企业在法律层面的所需所盼,引导企业通过互联网、电话、来信等方式办理法律咨询、信访等业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