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高文静)去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抓手,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使受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该中心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承办结果通报机制,积极推动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并将法律援助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挂钩,加强业务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法律援助办理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由于工作突出,2019年,该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3月12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我市8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对我市参与“河南省第十六届精品案件评选活动”评选的案件卷宗进行评估。
此次评估工作主要从受援人对案件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案件承办人员是否依法依规办案,方式方法是否得当,是否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辩护词或代理词是否论述全面、逻辑严密、引用法律正确以及承办人的辩护或者代理意见全部或主要观点是否被裁判机关采纳等方面进行。从案件评估情况来看,多数执业律师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评选出4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以及10个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这些案件将代表我市到省法律援助中心参与评选,展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