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近日,市人才交流中心印发了《关于征集2020年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4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就业见习窗口报名。
据了解,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我市要求见习单位内部制度健全,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申报单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经现场确认后提交就业见习申请报告、焦作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焦作市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
记者了解到,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补助分别由当地政府、见习单位提供。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费补助不得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