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获悉,2020年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已启动,在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需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年报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原本联合年报信息已整合到该年度报告中,无须另行报送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系统,同时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之间实现共享。
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都需要填写增加的数据项?外商投资相关信息会公示吗?针对联合年报中新增设6张外商投资相关信息表中的内容等问题,市商务局外资科负责人表示,新增的6张外商投资相关信息表,不属于公示事项,不对外公示。外资企业填写的相关数据,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送至商务部。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的分公司(如营业网点、银行分支行等),年报页面不增设外资表格,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也就是“承包商”需完整填报外商投资相关信息表。企业年报做了“合并同类项”和去重的工作,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出资、生产经营等信息,不出现重复填写的数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