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珂)“这样的方式方便了我们买受人,节省了成本和时间,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对扣押被执行人的珠宝、玉器首饰进行司法网络拍卖,拍卖成交285件,金额达59万元。这也是该院今年年初以来第一次对珠宝、玉器首饰进行司法网络拍卖。面对当前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考虑到买受人成本和时间等问题,该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创新交付方式,受到买受人的一致好评。
原来,这是一起刑事追缴案件,在执行期间查扣了大量珠宝、玉器首饰。为了尽快处置变现,挽回受害人的损失,该院执行局对这批首饰进行了司法网络拍卖。
“最终成交了285件,金额达59万元。而买受人涉及广东、福建、安徽、河北等省市,这些首饰中最低的成交价只有393元,最高成交价为20.9万元。”该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干警说。
按照正常拍卖交付手续,物品拍卖成功后,需要买受人前来法院办理成交确认、拍卖物交付等一系列手续。可是,考虑到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以及买受人自己的成本和时间,干警与买受人联系后,买受人均认为现场办理手续来回差旅费较高,纷纷表示由法院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并自愿承担风险和运费。
负责这一案件的干警举了个例子:此次拍卖中最低成交价仅有393元,该首饰被广东省深圳市一市民拍得,从深圳到焦作仅来回差旅费就要1000多元,还没有计算买受人的误工费等。这样算下来,拍得物品的代价就太高了。
考虑到以上情况,执行二庭报请执行局研究决定,利用电话、微信等在买受人确认同意电子送达的前提下,给买受人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申请邮寄送达风险告知及承诺书,由买受人下载签字确认后,再通过微信上传给法院,完成成交确认。拍卖物交付给快递公司时,通过视频连线买受人进行现场确认。
为确保拍卖标的物安全送到买受人手中,该院执行局联系了快递公司,确定了“保价到付”方式进行邮寄。
在现场,当快递公司人员来法院现场收件时,执行干警便以视频连线买受人的方式进行拍卖物确认、装箱、封箱,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最终,历时4个小时完成了拍卖物的全部交付。买受人纷纷表示,对该院执行局以人为本、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非常满意,将继续关注该院的司法网络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