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学习实践 上一版3  4下一版
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
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
焦作新区破解城市化难题的做法和启示
企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体
学习践行“三个干什么”
建设和谐富裕新农村
学习“何平九论”征文启事
加快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动力
分配改革不是简单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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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5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焦作新区破解城市化难题的做法和启示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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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解决好失地农民就业、居住条件改善、养老保障等问题最为关键。近年来,焦作新区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其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群众就业咋安置】

  就业是失地农民生存之根本。只有实现失地农民充分就业、增加收入,城市化才会有稳定的群众基础。焦作新区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有效扩大了就业空间,使失地农民就业得到了较好保障。

  (一)以“地”建项目促就业。焦作新区出台了“两个一分地”政策,即在村集体土地的处置过程中,以“人均一分地作为生产性用地,人均一分地作为生活性用地”的办法作为失地农民的安置途径。如何利用好人均一分的生产性用地,焦作新区引导群众摒弃单纯依靠租赁土地获取收益的传统思想和保守做法,将土地资源变为资本,以土地参股,走股份制经营的市场化道路。如北李万村集中利用人均一分用地,由集体与群众共同筹资1500余万元建设了总占地面积6.5万平方米的万鑫商城,解决了200余人的就业问题。此外,大北张村五交化批发市场、仇化庄村商贸市场、永兴屯村香菇批发市场、灵泉陂实验用猕猴饲养基地等项目也在筹建中,这些项目建成后预计将解决2000多名群众的就业问题。

  (二)以土地补偿款建项目促就业。改变以往将土地补偿款一次性均分给老百姓的传统做法,使土地补偿款转化为生产性项目、营利性项目,将土地补偿款资本化,不仅增加了失地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也增加了他们的资产性收入。如北李万村同河南理工大学合作,利用210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在理工大校园内建设了三栋学生公寓楼和一座学生食堂,每年从中收益160万元,不仅解决了50余名村民的就业问题,而且增加了村民的资产性收入。

  (三)以资金补贴促就业。鼓励辖区用人单位和企业招用辖区农村劳动力,对招用辖区农村劳动力实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补贴标准根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所在村上年度失地比例确定,将失地比例分为70%以上、40%~70%、10%~40%、10%以下四个标准,分别补贴180元、150元、120元、90元的社会保险。此办法极大地调动了用人单位招用辖区农村劳动力的积极性,解决了辖区1300余名农民的就业问题。

  【群众住房咋建设】

  居住保障是失地农民乐业之基。建设新型民居既是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也是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焦作新区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启动了居住项目集中建设工作。

  (一)建设多层、高层。建设多层、高层既符合城市化发展需要,又可以节约大量土地。焦作新区规划的四个安置小区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均以多层、高层为主体。如永兴屯安置小区共建5栋高层楼,分别是12~15层,搬迁后能节约土地250亩;秦屯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计划建设高层5栋、多层6栋,搬迁后能节约土地300亩;杨庄村小区居民楼全部设计为小高层,其中最高为17层,最低为12层,搬迁后能节约土地近300亩。

  (二)鼓励拆村并点。为促进新建小区人口集聚,实现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最大化,加快形成第三产业发展氛围,积极鼓励实行村庄合并。对两个以上村庄进行合并建设的,焦作新区管委会对道路、水、电、垃圾处理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予以补贴;涉及异地村的土地使用问题,由管委会协调,通过置换土地、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等办法来解决。如永兴屯、和屯村两村合并,秦屯村、庚作村两村合并,分别规划建设了配套设施完善的新安置小区,不仅节约了800多亩土地,而且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居住标准。

  (三)发挥村两委会主体作用。焦作新区管委会负责规划、设计等技术层面的宏观工作,抓“大”放“小”,不具体参与建设。具体组织实施由村两委会负责,在村两委会主导下进行,如项目招标、施工队伍选择、户型设置、安置面积、房屋价格、分房方案等完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由银行先期给予贷款,待旧村拆迁后,将节约的土地拍卖所得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二是通过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返还土地出让金、资金补助等办法,对居住项目予以充分支持,最大程度让利于民。如居住安置用地按出让方式办理土地手续;建设中本级财政收取的一切费用予以减免;占用农用地的,办理转用和征收涉及的费用给予补助;老村土地按规划用途供应后,净收益部分的10%支付给村集体等。

  【群众养老咋解决】

  老有所养是失地农民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焦作新区通过实施两个“办法”,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的养老问题。据了解,一些老年群众一个月可以领到700多元养老金,晚年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一是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凡土地被征用村18周岁以上人员以行政村为单位,选择统一标准,实行全员参保。养老保障基金新区负担1%,村集体负担11%,个人负担8%;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到达养老年龄时,根据缴费年限和标准领取相应数额的养老金,解决养老之忧。

  二是对失地农民实行全员养老补贴。以行政村为单位,对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实行全员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筹集。补贴标准本着失地越多补贴越高的原则,各行政村按失地比例确定。养老补贴共设11个档次,每档递增25元。如最低档次即村失地比例5%以下(不含5%),按每人每月70元发放养老补贴;最高档次即村失地比例95%~100%,按每人每月320元发放养老补贴。

  【几点启示】

  启示一:城市化过程中必须坚持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实践证明,涉及“三农”的任何一项改革,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就会寸步难行。焦作新区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不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让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新区的发展成果,实现由农民变城市居民,由农村经济变城市经济,由农村集体管理模式向社区管理模式转变。在就业、居住、养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处处为群众着想,处处让利于民,赢得了群众支持和拥护,有力推动了城市化发展进程。

  启示二:城市化过程中必须坚持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焦作新区在推行安置项目工作时,注重建设团结、务实、肯干、廉洁和群众信任的村两委会班子,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启示三:城市化过程中必须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发展。规划是科学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基础和重要依据。焦作新区在制订规划时,注重系统性,将村庄合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区域城乡空间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通盘考虑,一次规划到位;强调严肃性,项目规划出台前,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认可,出台后,狠抓规划落实和监管,保证执行不走样、无偏差;突出超前性,按照未来城市发展需要,打破农村旧有居住习惯,建设多层、高层住宅;体现集约性,打破现有村庄格局,将地域相近村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土地集约利用、新村建设与新城区建设的有机融合。

  启示四:城市化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产业集聚带动发展。没有产业支撑的城市化是“空壳”的城市化,是难以持续的城市化。如何防止住进新房的农民因无就业而出现的“被城市化”,是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空心化现象的关键。焦作新区除引进项目外,注重培育自主性产业,依托近郊地利优势,巧做“地”文章,培育新兴产业和专业市场,形成一个以市场促产业、以产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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