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县域首批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