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姬生林) 日前,解放区首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协议得到司法确认。
家住解放区上白作街道某村的大货车车主李某,一日安排司机蒋某和刘某驾车前往外地送货。途中蒋某驾车时突然翻车,导致蒋某当场死亡,大货车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蒋某家属和车主李某由于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解放区司法局上白作司法所所长莫辉了解情况后,决定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诸多顾虑,调解难度非常大。为此,莫辉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车主李某先付6万元、今年9月10日前再付6万元。为避免双方当事人事后反悔,在司法所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到解放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立案审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司法确认决定书。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法定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