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焦作新区筹建于2009年,2009年8月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和2010年1月4日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2010年2月11日省政府正式印发《焦作新区总体建设方案》,2010年8月省编委批复焦作新区机构编制方案,2010年12月1日领导班子正式组建。焦作新区是河南省继郑州、洛阳、开封之后,获准批建的第四个新区。
根据《焦作新区总体建设方案》要求,焦作新区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涉及高新区、中站区、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的6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焦作新区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试验、实践示范,实现率先发展,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建设成为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市委、市政府也对焦作新区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书记路国贤在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上要求“新区要加快规划建设步伐,‘十二五’末要成为焦作发展的新亮点和重要增长极”。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大的气魄、大的思路、大的举措,举全市之力,加快焦作新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的亮点”。焦作市委、市政府于今年5月10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焦作新区建设的决定》。
《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着力提升新区的规划引领能力、产业聚集能力、综合承载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乡统筹发展能力,力争到‘十二五’末,使焦作新区的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20%以上,人口达到50万,力争成为焦作走在中原城市群和中原经济区核心区建设前列的战略引擎,使新区成为焦作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亮点,成为全省新区建设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