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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的凭证终于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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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多年前的凭证终于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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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丰舒潍

  见习记者 张 璐

  本报通讯员 郎 昆

  “十几年前的业务凭证都查到了。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了!”近日,市民李先生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激动地向计财科工作人员表达感谢。

  9月上旬的一天,李先生匆匆忙忙地赶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了他的烦心事。原来,他曾在中站区某银行工作,1997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当时其单位财务人员疏忽并未把公积金返还给李先生本人。如今原单位主管职工公积金的财务人员已经换人,现在的财务人员已不了解当时情况,这可怎么办呢?李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情况。

  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也很发愁,中心业务对着全市近千家单位,一年凭证就有几千甚至上万笔,而且李先生和单位财务人员只记得他是1997年离职的,其公积金究竟支取没有、具体什么时间支取的等详细信息一概不知,况且事情已经过去十多年,当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没有自己的软件系统,因此现在的系统里根本查询不到。

  为避免缴存职工利益受损,中心计财科工作人员主动提出手工查询凭证。经过4个小时的逐页逐本的翻找,终于找到了原始凭证。原来,李先生的住房公积金是在1998年8月18日由原单位财务人员开具单位财务收据帮助其领取的,共计金额1659.67元。

  职工利益无小事。计财科不是面对缴存职工的一线服务窗口,但面对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依然用窗口工作人员的热心、耐心、细心、贴心为缴存职工办好每一件事,体现了“缴存职工满意是我们最高追求”的拳拳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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