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柏生 通讯员刘建章、焦红萍) 我市辖区金融类案件将不再像以前那样归入民商事案件中统一审理,而是由具有丰富金融案件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专职审理,这是记者近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的。当日,我市第一家金融审判法庭在该院正式挂牌。
近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各类金融类案件呈现数量逐年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案标的额相对较高、处理难度大等显著特点,特别是因金融纠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其他民商事纠纷和社会问题,案件连锁效应增强。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各种新的经济问题和经济现象层出不穷,证券、期货、公司、票据等案件逐渐增多,相关的立法空白滞后等情况也越来越多,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许多案件纠纷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社会矛盾。
记者了解到,设立金融审判庭,对在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涉金融案件实行集中受理、审理,有利于发挥审判专业优势,有利于研判经济金融形势,有利于提高涉金融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将对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促进我市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