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呼吁,取消“农民工”这个称呼,河南要带头。
新年伊始,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全会上表示,广东将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加快农民工融城步伐。
其实,近年来特别在全国两会等重要场合,诸多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提议取消“农民工”称谓的呼吁始终不绝于耳。取消这一约定俗成的称呼,有利于改变社会对农民工身份的歧视,反映了社会如何善待这个特殊群体生存环境的重要思考。
然而,社会各界对此态度却褒贬不一。其中,很多人认为取消“农民工”称谓是作秀,并不是脱胎换骨为农民工群体正名的破冰之响,有流于形式主义之嫌。而真正起到维护农民工尊严的关键还在于完善保障机制方面出台更多看得见的实惠。
诚然,质疑派的观点固然点到了问题的要害,但他们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民工问题的复杂性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事实上,除了经济因素外,维护农民工尊严的潜在难点还在于社会长期以来对“农民工”三个字的成见和排斥。这种歧视是比经济地位更可怕的社会集体无意识。解决农民工体制性问题,必须消除思想性误区,使城市从心态上接纳他们。维护“农民工”尊严应从正名开始。
从学术角度讲,语言与心理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名称或代号是心理意识的外化表现形式。因此,“农民工”的称谓本质上表现了民众对其所涉及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心理概念。而这种微妙的心理反映常常决定着社会集体行为的走势。
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迈进了“刘易斯”拐点阶段。用工成本的增加也相应提高了农民工收入,而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保制度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户籍制带来的不公正待遇。当前,很多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并不比普通城市居民低。然而,收入的增加并没有带来身份的提升。观察我们的生活,在公交车上,大家不愿意和穿着简陋、带着大包小包的农民工坐在一起。在学校,城里家长不情愿自己的孩子与农民工子弟同窗读书。我们总想和农民工划清界限,不愿和他们有过多接触。因为我们会感觉和农民工过多接触会贬低自己的身份,而这一切微妙的内心波动如条件反射那样自然且本能。眼下,农民工仍然面临着老板的霸道、城里人的歧视、法律制度的不给力。他们在城里工作,在城里生活,甚至在城里定居,但依然是城里人眼中的另类。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422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335万人。而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占农民工群体的60%以上,总数超过1亿,他们是以劳动为资源对中国经济发展贡献最大的阶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及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的觉醒,彻底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建立完善的保障制度是大势所趋。但相对而言,从称谓上消除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是条捷径。维护“农民工”尊严应从正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