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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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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提出:吴先生

  问题陈述:我朋友的婚姻是由父母包办的,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已有一孩子。近段时间,由于家庭琐事,夫妻关系恶化,不想再过下去。因此,我想问一下,像他们这种事实婚姻该如何解除关系?还有,对孩子的抚养上,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吴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南省敬事信律师事务所的左金亮律师。左律师说,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可以称为事实婚姻。这种夫妻关系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同居关系,是不受我国《婚姻法》保护的。对于这种情况,他们要么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手续,再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要么直接到法院提起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或者自己主动解除同居关系。

  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抚养关系的诉讼。尽管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作为他们的父母都负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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