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曹君萍)市某企业供销科科长王某在一次收取外地人拖欠货款后,见财起意携款潜逃,一逃就是15年。妻子李某在丈夫逃亡后,一直为其遮挡掩护。4月6日,山阳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以包庇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1997年11月,被告人王某在担任市某企业供销科科长时,到许昌市收取客户货款23万余元后,见财起意。他向企业负责人谎称自己在客车上被人下了迷药,该笔货款被劫走。后王某携款潜逃,并将货款挥霍。
自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1月被列为网上逃犯以后,民警多次找被告人李某询问王某的下落。但李某拒不提供王某的情况,还多次资助丈夫潜逃。
据了解,王某被抓获后,其家属将其侵占的23万元如数退还。
编者点评:夫妻本是同林鸟。如果相互隐瞒、共同犯罪,那么必将受到法律严惩。